1.编程规约>常量定义>第4条: 【推荐】不要使用一个常量类维护所有常量,要按常量功能进行归类,分开维护。 说明:大而全的常量类,杂乱无章,使用查找功能才能定位到要修改的常量,不利于理解,也不利于维护。 正例:缓存相关常量放在类 CacheConsts 下;系统配置相关常量放在类 SystemConfigConsts 下。 2.编程规约>常量定义>第5条: 【推荐】常量的复用层次有五层:跨应用共享常量、应用内共享常量、子工程内共享常量、包内共享常 量、类内共享常量。 1)跨应用共享常量:放置在二方库中,通常是 client.jar 中的 constant 目录下。 2)应用内共享常量:放置在一方库中,通常是子模块中的 constant 目录下。 反例:易懂常量也要统一定义成应用内共享常量,两个程序员在两个类中分别定义了表示“是”的常量: 类 A 中:public static final String YES = "yes"; 类 B 中:public static final String YES = "y"; A.YES.equals(B.YES),预期是 true,但实际返回为 false,导致线上问题。 3)子工程内部共享常量:即在当前子工程的 constant 目录下。 4)包内共享常量:即在当前包下单独的 constant 目录下。 5)类内共享常量:直接在类内部 private static final 定义。 |
||
---|---|---|
.. | ||
code-formatter.xml | ||
Java开发手册(黄山版).pdf | ||
license-header | ||
STYLE.md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