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arles7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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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eeabc47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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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ore: top.charles7c.continew => top.continew
1.groupId 及基础包名调整,更短的包名,优化品牌形象
2.全局代码格式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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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4-22 20:29:17 +08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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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rles7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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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e31233c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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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yle: 优化全局代码格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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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1-10 22:08:45 +08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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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rles7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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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26aa06bb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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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化:优化项目启动类命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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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3-05 12:59:59 +08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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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rles7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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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79d7726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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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化:基于阿里巴巴 Java 开发手册(黄山版)优化方法排序及访问权限修饰符
1.编程规约>OOP规约>第20条:
【推荐】当一个类有多个构造方法,或者多个同名方法,这些方法应该按顺序放置在一起,便于阅读,
此条规则优先于下一条。
2.编程规约>OOP规约>第21条:
【推荐】类内方法定义的顺序依次是:公有方法或保护方法 > 私有方法 > getter / setter 方法。
说明:公有方法是类的调用者和维护者最关心的方法,首屏展示最好;保护方法虽然只是子类关心,也可能是“模板设
计模式”下的核心方法;而私有方法外部一般不需要特别关心,是一个黑盒实现;因为承载的信息价值较低,所有
Service 和 DAO 的 getter / setter 方法放在类体最后。
3.编程规约>OOP规约>第26条:
【推荐】类成员与方法访问控制从严:
1)如果不允许外部直接通过 new 来创建对象,那么构造方法必须是 private。
2)工具类不允许有 public 或 default 构造方法。
3)类非 static 成员变量并且与子类共享,必须是 protected。
4)类非 static 成员变量并且仅在本类使用,必须是 private。
5)类 static 成员变量如果仅在本类使用,必须是 private。
6)若是 static 成员变量,考虑是否为 final。
7)类成员方法只供类内部调用,必须是 private。
8)类成员方法只对继承类公开,那么限制为 protected。
说明:任何类、方法、参数、变量,严控访问范围。过于宽泛的访问范围,不利于模块解耦。思考:如果是一个
private 的方法,想删除就删除,可是一个 public 的 service 成员方法或成员变量,删除一下,不得手心冒点汗吗?
变量像自己的小孩,尽量在自己的视线内,变量作用域太大,无限制的到处跑,那么你会担心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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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3-04 10:41:43 +08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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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rles7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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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46379f6a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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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化:参照 alibaba/easyexcel 配置 P3C(阿里巴巴 Java 开发手册代码规范)代码格式,重新对现有代码执行了格式优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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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12-10 22:54:30 +08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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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rles7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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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b839f29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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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构:按功能初步拆分模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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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12-10 21:25:14 +08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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